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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疫情防控关键期 护航企业“加速度”
日期:2022-03-29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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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法官人性化的执行手段,履行后给我们迅速解封,让我们能缓解目前的资金困难问题,也让我们对于接下来做好企业,战胜疫情有了更强的信心!”被执行人中铁某公司在账户资金解封后,终于松了一口气。

为有效配合疫情防控大局,六合法院在认真组织干警完成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努力确保审判执行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全力满足疫情期间群众的司法需求。近日,执行局执行法官胡元川通过"线上执行"的方式顺利执结了一件买卖合同纠纷案。

案情回顾

2021年6月,天津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与中铁某公司签订了购销合同,向中铁某公司销售货物,约定货款为一千余万元。天津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按约交付了货物,而中铁某公司未按约支付货款,天津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向六合法院提起诉讼。2021年12月,双方经六合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在当天给付了部分货款,约定于2021年12月31日前支付300万元、于2022年1月20日前支付剩余335万货款及违约金10万元。

因未履行最后一期货款,依当事人申请,法院依法进入执行程序。

立案执行后,执行法官胡元川通过网络执行财产查控系统,发现被执行人有不动产可供执行。但涉案不动产位于苏州市虎丘区,综合考虑南京、苏州两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无法进行实地查证。胡元川便重新梳理财产状况,查阅审判卷宗,联系上了被执行人的法务主管。

但两公司分别位于天津和六合 ,两地相距 900 公里。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如何组织双方核对履行情况、提交相关材料,尽快解除被执行人冻结的银行账户帮助其复工复产,成了摆在执行法官面前的一个难题。

组织双方会面?不仅不利于疫情防控大局,还会耽误企业生产的进度。

两公司均处于抗疫情保生产的关键阶段,工人工资等不起!疫情不能阻断执行,更不能影响营商环境!

办理过程

经过认真研判,六合法院执行局决定借助微信等网上即时通讯工具,采用无接触“面对面”方式办案。在协助被执行人办理好委托代理手续、准备好相关材料后,人民法院执行局利用企业微信,组织两公司委托代理人在网络上“坐在了一起”,在线核对账目、在线向法院提交相关凭证、在线沟通交流,最终双方协商一致,被执行人履行了全部义务。

执行干警考虑到被执行人行业受疫情影响较大,企业需要银行账户周转资金以便能够维持经营,六合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在双方签字确认后,当即通过“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向各银行送达了解除冻结银行账户的法律文书。至此,本案顺利执结,在没有增加任何人员流动的同时,仅用10天时间办结该案,既有效地防控了疫情,又保障了企业生产经营。

疫情防控不容松懈,善意执行更见真情。

接下来,六合法院将在抓好疫情防控的同时,依托互联网审判执行工作经验,积极引导各方诉讼执行主体依法有序开展线上诉讼活动,在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也为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保卫战贡献法院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