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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商环境

寒流来袭,他们领到了冬日里的第一份温暖
日期:2023-12-06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天寒色青苍,北风叫枯桑。

厚冰无裂文,短日有冷光。

寒流来袭

执行却暖“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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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刘自2015年入职在某物业公司工作。多年来,兢兢业业,早把公司当作了家。可是从2021年开始,公司经营出现了问题,陆续开始拖欠工资。

2022年,老刘也丢了“饭碗”。为了拿到拖欠的工资和经济补偿金,老刘与七个同事和原公司打起了“拉锯战”。2023年6月,经六合法院判决,某物业公司应向老刘等8名员工支付工资和经济补偿金合计30余万元。

然而,判决后,老刘等人并未如期拿到款项。于是,老刘等人便向六合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曹玉鼎依法向某物业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而在文书要求的期限内,某物业公司仍未主动履行。承办法官初步了解,这家物业公司是本地颇具规模的企业,为不少小区提供物业服务,经营状况尚可,应当具备一定的履行能力,为何未给员工付款?曹玉鼎决定实地走访看看。

当执行干警一行来到某物业公司办公区时,该物业公司正常运营着。

某物业公司负责人王某对法官诉说着当前的困境

“不是我们不想给,只是受经济下行等宏观因素影响,整个房地产行业陷入低迷状态,公司营收仅仅勉强维持正常运营,资金压力很大,暂时无法一次性支付那么多钱。”

那怎么办?

一边是等着执行款维持生计的员工,一边是经营困难但仍在维持经营的物业公司。如果直接对物业公司有限资产采取拍卖、处置等措施,所得款项不足以覆盖老刘等员工的债权,更无法再为小区提供物业服务。

有没有办法既能“案结”,又能把对企业的影响降到最低呢?

承办法官“背对背”分别与某物业公司、老刘等申请人进行沟通。

面对某物业公司负责人王某,承办法官从情理法角度分析利弊,告知其拒不履行将面临的严重法律后果,引导其换位思考,充分认识申请执行人的现实生计困难,让某物业公司不能消极等待,必须积极行动,尽力筹措执行款。

面对“讨薪”的老刘等人,承办法官耐心沟通,分析物业公司现状、转告物业公司的履行意愿以及直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将对物业公司造成的影响。

本着平衡保护双方权益原则,经申请执行人同意,法院决定只查封某物业公司名下账户,暂缓对该物业公司采取进一步强制执行措施,最大限度降低执行措施对该物业公司经营发展的影响。这样既能有效提醒某物业公司遵守承诺、尽早履行,也能增强申请执行人的安全感。

感受到法院的善意,某物业公司积极筹措资金,加快物业费收取进度。终于,在限期内将执行案款汇至法院账户清偿欠薪。案款到账后,承办法官立即进行了案款发放,并对某物业公司名下账户进行了解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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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执结后,老刘特地到法院向法官送上锦旗,并表达感谢。

“我们办理的每一个案子,不分大小,件件都关乎老百姓的利益。在执行中,作为承办法官不能仅仅满足于将案款执行到位,更要在执行中用心、用情最大限度化解双方当事人的矛盾,实现双方利益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