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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合法院首次由人民调解员协助处理执行案件效果良好
日期:2020-04-14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在养育孩子的过程中,很多家庭会因为对孩子的教育理念不一致而出现分歧甚至是冲突。一般的家庭出现此问题已经很难解决,离婚后父母双方对孩子教育理念不同而产生的纠纷更难解决。331日,六合法院执行局首次在执行案件中引进人民调解员协助处理抚养费执行案件,取得良好执行效果。

在陈晓(以下皆为化名)申请执行陈兵抚养费纠纷一案中,二人为父子关系,胡丽(法定代理人)为陈晓母亲。陈晓向法院申请要求被执行人给付半年抚养费14000元和教育费16244元。执行依据确定被告陈兵按每月2000元的标准支付原告生活费直至陈晓年满十八周岁。陈晓的教育费、医疗费凭票据由陈兵承担一半。

被执行人陈兵述说自己同前妻教育理念不和:孩子才四岁,应该快乐成长,而不是参加各项培训班,并以此为由不愿意支付该费用。执行过程中,徐伟法官首先向陈兵释明法律规定、如不履行将承担的法律后果。人民调解员刘述民以自身为例做被执行人工作:自己三岁的孙女当初参加英语培训班时,家庭内部也出现分歧,孩子的父母通过耐心协商从而解决争端。刘述民告诉被执行人:父母离婚已经对孩子的成长造成了一定的影响,父母应共同营造有利孩子成长的环境,双方的目的都是为了孩子的健康快乐成长,有了分歧应该积极的协商。听了人民调解员的话后,被执行人认识到履行义务的必要性,表示会积极同前妻协商解决本案。

法官和调解员从情理法多角度调解纠纷,有力推动了执行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