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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故事】拖欠货款玩“失踪”,执行法官巧破解
日期:2023-03-22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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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原本已经不抱希望了,没想到能拿到货款,这 30万元对公司经营非常重要!”

 近日,江苏华组装备公司(化名)代表向六合法院执行干警曹玉鼎赠送锦旗,称赞其“刨根究底,敬业勤勉”。案件几经波折,经过法官深入的调查和不懈的坚持,最终执行到位。

 华组公司生产紧固件,于2021年与南京宜陆公司(化名)签订合同,为宜陆公司提供一批产品,合同总价为29万余元。宜陆公司声称货到立即打款,但当华组公司按约交付了产品后,直到规定的期限宜陆公司仍未支付款项。华组公司将宜陆公司及总经理陈某诉至法院。经法院调解,宜陆公司欠货款、逾期付款损失合计30万元,宜陆公司“爽快”地答应于2022年1月底付清,陈某对该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时间进入2022年,当初满口答应的30万元货款迟迟未能到账,甚至宜陆公司和陈某也联系不上了,华组公司急需资金购进原材料进行生产,向法院申请执行。

被执行人“金蝉脱壳”

 承办法官曹玉鼎收到案件后,第一时间查找被执行人,并开展财产查控。经调查,宜陆公司并无固定经营场所和财产,是“空壳公司”。陈某长期处于“失联”状态,名下虽有房产,但是已被多轮抵押, 没有处置价值。

 曹玉鼎并未放弃,从业务往来和社会关系入手,对宜陆公司和陈某进行深入的调查,虽未发现更多陈某的线索,但查到宜陆公司挂靠的南京元贸公司(化名)与道途公司(化名)有业务往来,经过对资金往来进一步的追踪,有了新的发现,最近道途公司即将付给宜陆公司一笔30余万元的工程款。

第三方协助执行遇阻力

曹玉鼎随即对该笔工程款进行保全,并依法向道途公司送达了《协助执行通知书》。

“不对账不符合行业规定,而且陈某与其他企业的经济纠纷,与我公司无关,你们应该去找陈某!” 道途公司以陈某未开发票、未进行对账为由,拒绝协助执行。

电话沟通无果后,曹玉鼎约谈道途公司驻六合分公司负责人,当面告知:法院生效判决必须得到执行,企业是协助义务人,收到法院裁定通知书之后,就应当积极协助履行。公司声称的陈某未开发票、未进行对账等并不能成为不予协助的理由。经过法官释法析理,道途公司负责人承认了之前的错误,表示愿意配合法院执行。

经过电话联系,道途公司于近期前将30万元打到华组公司账上,案件圆满执结。

 法官提醒:单位和个人在收到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都有协助的义务,但在执行过程中,仍有个别义务协助单位以种种理由拒不协助配合法院执行,法院将积极做好相关单位工作,对仍拒不配合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切实解决执行难,需要社会各界多方支持配合,单位和个人在收到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时,应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