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公开

当前位置:首页 > 执行公开 > 执行动态

执行动态

【五拼五比晒五榜】执行中遇到“拦路虎”,看法官如何巧妙化解
日期:2023-04-27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为逃避执行

三十六计轮番上阵

给法院执行设下层层“拦路虎”

你有张良计,我有过墙梯

看执行法官如何一一破局

……

毛先生与刘女士是多年的好友。刘女士因资金周转需要,以南京市某处房产作为抵押,向毛先生借款50万。双方于2019年签订借期为一年的房地产抵押借款合同。在毛先生通过银行转账向刘女士支付了50万借款后,上诉房产依法办理了抵押登记。

借款到期后,因刘女士迟迟未能按约还款。毛先生于2021年将刘女士诉至六合法院,要求刘女士返还借款本金50万元并偿付利息,如不履行还款义务,有权将合同约定的抵押房产拍卖,变卖所得款清偿债务。

2021年6月,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支持原告毛先生的诉请。判决生效后,被告刘女士仍未能履行还款义务,毛先生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为了逃避执行,被执行人刘女士开始花样百出......

01 “金蝉脱壳”

案件进入执行后,承办法官曹玉鼎依法向被执行人刘女士送达执行通知书,责令刘女士及时履行义务,同时充分运用“线上+线下”查控手段,发现被执行人名下除了这套已被抵押的房产并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

“刘某实在太狡猾了,她女儿都在海外留学,怎么可能一分钱都没有?她这就是恶意把财产都提前转移了!”毛先生气愤地说。

02 “缓兵之计”

当承办法官找到刘女士要求其履行义务时,她以良好的态度和卖惨来迷惑法官。

“法官同志,真不是我不愿意还钱啊!有钱我马上就还给他的!这两年因为疫情影响,资金周转困难,我是真没钱啊!你帮我联系毛某,我要和他和解。”

为充分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同时最大限度降低对被执行人权益的影响,承办法官充分发挥善意执行的理念,促成了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

本以为被执行人会在走出困境后主动承担还款义务,没想到刘女士却心存侥幸心理,认为只要达成了和解协议就万事大吉,只要法院不来执行,那就可以不履行还款义务,法院的“善意执行”却成了她逃避执行的“缓兵之计”。

六合法院绝不允许这种视和解协议为“免死金牌”的行为发生,于是在协议到期后将刘女士纳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同时依法裁定拍卖抵押房产以清偿债务。

03 “借刀杀人”

一计不成,刘女士又生一计。

在承办法官第二次上门到涉案房产处张贴清空公告和执行裁定书时,发现早前空荡荡的毛胚房此时堆满了杂物,这是明显有人居住的痕迹。

“法官,我可是交了一年的租金,你看这就是我和房东签订的租房合同。”案外人周某递过一叠的材料。

原来,刘女士眼看再拖不下去,房子就要进入拍卖程序,她灵机一动将涉案房子出租给了从事废品回收工作的周某。

法院经审查,认为其租赁关系在抵押权登记后成立,依法不能对抗抵押权,于是依法裁定除去租约继续拍卖,并在拍卖公告中披露了上述事实,同时作出了“可以清场交付”的承诺。

04 “无中生有”

为了确保清场交付,承办法官第三次上门向案外人周某送达涤除租约执行裁定书,同时送达了《限期搬离通知书》,责令周某在限期内自行搬离涉案房屋。

但是周某却并没有在限期内搬离涉案房屋,反而将相关材料邮寄到法院,一味认定“租房合法”,投诉执行法官。

接到投诉后,承办法官又上门向周某释法明理,耐心地向其解释关于租约已被法院依法涤除和拒不搬离涉案房产的法律后果,并再次向其发出《限期搬离通知书》。周某仍然固执己见,限期内拒绝搬离,强制清场已势在必行。

承办法官带着法警到达执行现场,叫开房门后,发现周某仍在房内。承办法官果断责令周某立即搬离房产,在将周某带离房产后,随即更换门锁并张贴封条。

紧接着,周某又开始投诉。法官在一番调查之下发现,原来投诉法官的主意也是被执行人刘女士向案外人周某出的,目的就是对抗法院的执行。但是,很显然,这些“无中生有“的招数并不管用!

涉案房产进入拍卖程序后,很快成交。承办法官反复耐心向周某释法。明白房产已成交,自身行为不受法律保护之后,周某终于愿意配合执行。在法院的见证下,竞买人与周某交接房子,房、物各归其主,清场交付得以顺利完成。

房子拍卖后,毛先生终于收回了借出去的本金和利息。为感谢执行法官的强有力执行,毛先生拿着一面“依法为民做主,执行为民解忧”的锦旗送到曹玉鼎的手中。

“曹法官,你是真正为民做主的好法官!感谢你帮我追回了借款!“毛先生竖起大拇指,由衷地感谢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