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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执第三方债权,为企业追回88万元货款
日期:2023-11-27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非常感谢法官高效专业的执行,帮我公司追回了88万元的货款。有了这笔流动资金,大大缓解了企业的财务压力,可以把工人工资准时准点地发下去。”近日,申请执行人江苏某供应链公司代表蔡某向六合法院执行干警丁汝露送来锦旗,并对执行团队表示衷心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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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案是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被执行人某建设工程公司拖欠货款80余万元。在多次催要未果后,江苏某供应链公司将某建设工程公司诉至法院。判决后,某建设工程公司仍然未履行生效判决。2023年9月,江苏某供应链公司代表蔡某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员丁汝露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某建设工程公司送达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责令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然而,经过释法明理,被执行人并未主动履行,经过法院查询,该公司名下也无财产可供执行。

眼见未能执行到位,申请人公司代表蔡某焦急地表示:“我们公司就等这笔货款周转!这种情况,该怎么办啊?”

执行员当即向蔡某表示“无论如何,法院会穷尽执行措施,尽力兑现胜诉人权益。建筑公司在下半年一般会有工程款转入,你继续了解被执行公司的财产线索,法院也定期对被执行公司的账户信息进行查询、比对。”

通过多次查询,被执行公司名下账户没有任何线索。根据以往执行的经验,可能还有其他银行账户不在江苏法院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反馈的账户列表中。朝着这个方向,执行员再次对案件卷宗认真浏览,同时向蔡某反映该情况,通过比对,执行员发现被执行公司确实有一个某银行合肥支行的账户不在系统中。原来该银行在江苏境内并未开设支行,所以法院的总对总系统中并未显示,而要将该银行账户查封必须到合肥线下办理。

几天后,一笔财产线索浮出水面……

蔡某“丁法官,我按照你的提示最近都盯着被执行企业,现在得到可靠线索,该公司马上会有一笔到期债权,我把第三方公司的电话发给您……”

通过多次致电,执行员终于联系上了第三方公司负责人,确认了该笔债权的事实,并希望该公司能协助法院执行,停止该笔债权的支付。

但是,第三方公司负责人以其与申请执行人没有直接法律关系为由,并不太愿意配合,甚至认为执行员是诈骗人员,先后把执行员的微信、电话都拉黑。

与此同时,被执行人也致电执行员,表示公司账户都被冻结,影响其经营,且该公司马上要参加招标活动,希望法院能将其账户解冻。

一方是迫切需要回笼资金的申请人公司,一方是希望将账户解冻的被执行人公司。如何既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也使暂无履行能力的被执行企业得以继续经营?执行员认为第三方公司到期债权就是突破口。

在确定第三方债权这一执行线索之后,执行员认为事不宜迟,应该立即执行该案。由于执行员正在出差路上,考虑到第三方公司随时可能会把钱转入被执行人账户下,执行员临时改变原先前往皖北的路线,直接奔赴合肥执行。

为了握住主动权,在高速路上,执行员电话向第三方公司负责人讲解相关法律规定,阐明其中利弊,要求其延迟转账,同时将该笔债权打入法院指定账户。

执行员抵达某银行合肥支行之后,立即将被执行公司名下该银行账户查封,再通知第三方公司将债权转入被查封的账户名下。确认款项到账之后,执行员委托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扣划被冻结的账户,待款项到账后及时拨付给申请执行人,也及时解除了被执行人的账户,案件得以执行完毕。

执行员丁汝露说道:“我深深体会到,对于我们法院干警而言的一个普通案件,对当事人来说都是一件大事。在此次执行中,我通过执行第三方债权最大限度保障了民营企业的正常运转。当事人的一声感谢,不仅承载了他们对法院公正司法的认可,也寄托着法院对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孜孜以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