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南 京 市 六 合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3)苏0116民初2014号
薛为喜:
本院受理(2023)苏0116民初2014号原告朱志胜与被告薛为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116民初2014号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证据材料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23年10月23日上午9点30分在审判法庭第十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特此公告
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九月十四日
承办法官:赵红肖
联系电话:025-83183869 、831838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