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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公告

原告朱志胜诉被告薛为喜民间借贷纠纷案的开庭送达公告
日期:2023-09-14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南 京 市 六 合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3)苏0116民初2014号   

薛为喜:

本院受理(2023)苏0116民初2014号原告朱志胜与被告薛为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116民初2014号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证据材料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23年10月23日上午9点30分在审判法庭第十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特此公告   

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九月十四日    

承办法官:赵红肖

联系电话:025-83183869 、831838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