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南 京 市 六 合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3)苏0116民初4059号
叶玉扬:
本院受理原告胡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116民初405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 准许原告胡伟撤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75元,公告费260元,合计535元,由原告胡伟负担。
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九月十五日
联系人:朱林
联系电话:83183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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