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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穷追不舍”两年半,六合法院追回孤寡老人养老钱
日期:2022-01-11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叮……”近日,六合法院执行干警朱曙光收到了来自申请人王大娘的致谢短信,字里行间无不充满感激之情。随着本案执行完毕,两年半以来一直压在朱曙光心里的“石头”也算落了地。

 75岁的王大娘是一位无儿无女的孤寡老人,多年来省吃俭用积攒了10万元,准备用来给自己养老。

 2016年,王大娘在苏某的介绍下,与A公司签订了《投资代持协议》。协议约定王大娘出资11万元受让李某认购的某类型普通股9900股,受让期限为36个月,受让预期收益为14%,收益分配为季付。

    双方就投资分红还给王大娘写了附加条款,具体为王大娘投资的11万元可每个月分红3300元,一年分红79200元;对于14%的年化利息每季度付一次,一年可收益15400元。

    协议签订后,苏某还向王大娘出具了保证书:“如公司出现任何风险或该项目出现亏损导致客户本金受损,由我本人及A公司给予赔付。”

    但在分红期限届满后,苏某并没有兑现协议上的约定,王大娘多次催款也没有拿到应得的分红和利息,眼看多年来积攒的养老钱就要“打水漂”,不得不告到了六合法院。

    六合法院依法判决苏某给付王大娘本金,并按照年利率14%支付相应利息。判决生效后,苏某仍未履行义务,王大娘无奈之下来到法院申请执行。

    执行干警朱曙光接到该案后,依法向苏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材料,并在苏某来到法院后,进一步向他讲法释法、阐明利害关系及后果。听了朱曙光的分析,苏某当场履行了3万元,并承诺筹齐剩余款项后就给付给王大娘。
    没想到,从那之后苏某就消失匿迹了。朱曙光多次找人无果后,另辟蹊径,根据户籍地址找到了苏某的父母。苏某父母对儿子欠钱的事一无所知,也是通过执行干警才知道自己的儿子2016年大学毕业后进入A公司做销售工作,推销P2P产品,但因为涉世未深签下保证书,承担了连带担保责任。
    苏某父亲了解情况后,向法官表示愿意为苏某做执行担保,以分期付款的方式,每个月给付王大娘5000元,直到还完所有欠款。

    本以为事情就此解决了,没想到2020年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让案件的执行又多了一个变数:因受到疫情影响,苏某父亲的收入减少,中断了还款。

     朱曙光再次上门了解苏某父亲的具体情况,向苏某父亲详细讲述王大娘的难处及其拮据的生活现状,苏某父亲答应克服困难继续按约定还款。到2021年年底,王大娘申请执行的所有款项已全部到位。

     一波三折、困难重重,是执行的常态。六合法院始终坚持司法为民,不断加强民生权益的司法保障,切实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执行工作的根本标准,通过不断完善机制和发挥执法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