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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公平公正、善意文明
寓法理情于执行之中
是法院执行工作的基本要求
但有的被执行人面对法院执行的“温度”
却连续耍起了“小聪明”
殊不知这样的行为
将会带来多大的恶果
案情回顾
自2020年1月起,六合法院陆续受理了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作为被执行人案件6起,总标的额近40万元。
承办人杜道靖在向该公司送达相关文书后,被执行人未能及时申报财产、履行义务。经法院查明,被执行人名下仅有零星的银行存款及一辆汽车,有约40000平方米的不动产,同时该公司还有近40名工人就业。
考虑到相较于执行标的额,不动产价值巨大,如机械处置不妥,承办人一直秉持着善意执行理念,力促和解,希望实现双赢。
那么,在法院善意文明执行背后
被执行人又是如何“神操作”的?
接着往下看
第一招:“法官,因为受疫情防控影响,公司无法正常运营,实在没办法履行欠款......”
2020年4月初,被执行人以疫情防控期间未能复工复产为由,表示无法履行欠款。经查明,该公司在此期间确实未能复工,承办人从保护营商环境、善意文明执行的角度出发,多次与申请人进行沟通,积极开展和解工作。
第二招:“公司因安全生产问题需要停业整顿,不能如期复工复产,我们也很着急啊!”
2020年8月,被执行人又称公司安全生产许可需要停业整顿,不能复工复产。承办人考虑到客观情况,在查封被执行人不动产、财务室,扣押车辆后,仍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沟通协商,力促和解,希望申请人实现权利,企业也能够得到喘息。
第三招:“法官,公司有一个仓库过几天就能收租金了,我们承诺,最迟年底肯定能把钱还完!”
2020年12月,承办人再次上门执行,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秦某表示,安全生产许可整顿仍未出结果,但其公司3号仓库出租即将收取租金,最迟于本月30日前可将欠款全部履行完毕,同时其个人愿意提供执行担保。
看其言之凿凿,加之对企业复工复产抱有希望,承办人一方面启动对其车辆的拍卖程序,一方面再次做申请人的工作,始终秉承着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不厌其烦地进行反复沟通和调解。
一拖二拖再拖后
被执行人能否如期履行承诺呢?
终极大招:“法官,我现在在外面收账呢,如果钱收不回来,那我也没辙了。”
2021年元旦后,被执行人态度突然发生转变。承办人上门执行后发现,其私自启封财务室,并有财务人员在内统计账目,经调查,该公司在2020年度入账280余万元,同时3号仓库也已出租,租金130万元于2020年8月已经给付。
至此,被执行人以要求法院“善意文明执行”为幌子,行转移财产、逃避执行之实,不攻自破。
处罚决定书
六合法院于1月18日将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秦某拘传,向其释明相关法律规定后,责令其当场履行全部欠款,并作出罚款5万元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