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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现场】邀请检察官“见证”执行 让当事人心服口服
日期:2022-06-09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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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六合法院快执团队在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中,邀请区检察院相关人员全程监督执行活动,并以此次专项活动为契机,提升执行规范化水平,进一步锻炼队伍在“监督下规范执行”的综合能力,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南京市六合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因南京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未与职工王某签订劳动合同的违反劳动合同订立规定一案,向我院申请执行其作出的( 2020 ) 六人社察案字第215号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本院审查后做出如下裁定:准予强制执行该份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要求某物业公司支付职工王某应签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的差额52855元。

立案执行后,快执团队在执行过程中发现职工王某比较偏激,要求法院一定要执行到位。然而通过线上网络查控,并未发现该物业公司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考虑到该案系涉民生案件须重点关注,且矛盾易激化,快执团队便邀请区检察院相关人员深度参与、主动接受监督。

随后,快执团队执行法官杜道靖、区检察院检察官王理想及职工王某共同前往位于被执行人注册地即南京市秦淮区建康路以及可能存在债权的第三方公司调查其财产或线索,虽仍然暂未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线索,但通过三方一起研究、一起实施的工作方式,不仅促使执行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公开化”,同时也消除了职工王某对法院执行工作存在的“疑虑”,极大地提升执行工作的效果。

执行局局长夏雨根据这次行动取得的经验,表示:“执行工作中,对一些双方矛盾纠纷复杂、当事人情绪激烈、化解困难的案件,法院主动邀请检察机关监督案件执行,进一步提升执行工作的公开化、规范化,也更容易取得当事人的理解和信任,有助于化解矛盾、推动工作顺利开展。”

快执团队也将以此为契机,形成联合执行合力,促使全社会形成了解执行、理解执行、支持执行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