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 京 市 六 合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江苏天禄梦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市浦口区快乐购生活超市店:
本院受理原告高胜兰、高审钦诉你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向你邮寄送达无人签收,上门无人,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诚信诉讼承诺书、廉政监督卡、三个规定监督卡、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转普)。原告诉求:退卡退费6500元。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2年8月23日上午9:00在本院速裁三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
二O二二年七月六日
联系人:杨法官
电话:025-57126814、57126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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