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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刘翠云诉被告程永祥健康权纠纷一案的判决送达公告

发布日期: 2023-11-17 浏览次数: 1,538

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苏0116民初5506号

 

程永祥:

 

本院受理原告刘翠云与被告程永祥健康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116民初550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一、被告程永祥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刘翠云损失8043.73元;二、驳回原告刘翠云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程桥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年十十五

 

 

 

 

                         

承办法官:徐传洋

联系电话:025-83183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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