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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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南京市六合区强联图建材经营部诉被告南京旭之鑫劳务有限公司、周小梅买卖合同纠纷案的送达公告

发布日期: 2023-12-12 浏览次数: 1,094

南 京 市

(2023)苏0116民初6888号  

南京旭之鑫劳务有限公司、周小梅:

本院受理原告南京市六合区强联图建材经营部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116民初688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 准许原告南京市六合区强联图建材经营部撤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500元,由原告南京市六合区强联图建材经营部负担。

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九日

联系人:朱林

联系电话:83183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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