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 京 市 六 合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2)苏0116民初7518号
杨双、蒋燕:
本院受理原告应凤兰、张红霞、张红燕、张少锋与被告李俊、黎德福、蒋燕、杨双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2)苏0116民初7518号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23年9月19日上午9点30分在宜兴监狱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特此公告
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八月四日
承办法官:赵红肖
联系电话:025-83183869 、831838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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