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苏0116民初1818号
杜志明、南京市六合区乔嘉美容美发店:
本院受理(2023)苏0116民初1818号原告常玉萍与被告杜志明、南京市六合区乔嘉美容美发店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常玉萍撤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常玉萍负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116民初1818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文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
二O二三年六月二十九日
承 办 人: 张杰法官
联系电话:025-83183755、83183777
地址:南京市六合区龙华东路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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