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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常玉萍与被告杜志明、南京市六合区乔嘉美容美发店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的裁定公告

发布日期: 2023-06-30 浏览次数: 2,137

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苏0116民初1818号

杜志明、南京市六合区乔嘉美容美发店

本院受理(2023)苏0116民初1818号原告常玉萍与被告杜志明、南京市六合区乔嘉美容美发店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常玉萍撤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常玉萍负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116民初1818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文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

二O二三年六月二十九日

 

 

 

承  办  人: 张杰法官

联系电话:025-83183755、83183777

地址:南京市六合区龙华东路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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