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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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冯春春诉被告南京市六合区乔嘉美容美发店、杜志明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的判决公告

发布日期: 2023-05-11 浏览次数: 1,747

江 苏 省 南 京 市 六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3)苏0116民初2209号

南京市六合区乔嘉美容美发店、杜志明:

    本院受理原告冯春春诉被告南京市六合区乔嘉美容美发店、杜志明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116民初2209号民事裁定书。本案按原告冯春春撤诉处理。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冯春春负担。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

 二O二三年五月十一日

承办人:林冬琴法官

联系电话:025-831837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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