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 京 市 六 合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2)苏0116民初4552号
无锡启德光电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竺玉珍与被告刘金兵、无锡启德光电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德公司)民间委托理财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或留置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苏0116民初4522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驳回原告竺玉珍的起诉。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一月二十日
联系电话:025-88037739 速裁庭/张法官 025-57126831 速裁庭/柏书记员
联系地址:南京市六合区雄州街道延安路72号213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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