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5)苏0116民初4653号
南京荟宁医院有限公司、南京国乐悦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陈青青与被告南京荟宁医院有限公司、南京国乐悦养老服务有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苏0116民初465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本案按原告陈青青撤诉处理。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5元,由原告陈青青负担,本院予以免收。
特此公告。
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
二○二五年七月二十一日
承办法官:王佺
联系电话:025-83183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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