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 京 市 六 合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6)苏0116民初1378号
南京旭灿建材有限公司、周业宝:
本院受理原告刘家峰与被告南京旭灿建材有限公司、周业宝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苏0116民初1378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书内容如下:本案按原告刘家峰撤诉处理。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25元,公告费200元,合计225元,由原告刘家峰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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