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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选任六合区人民陪审员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2-07-26 浏览次数: 163

关于公开选任六合区人民陪审员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和六合区人民法院审判工作需要,拟在全区范围内公开选任人民陪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任名额

    本次选任人民陪审员名额为150名。其中,随机抽选120名、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30名。

    二、选任条件

    (一)担任人民陪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年满二十八周岁;

    3.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二)下列人员不能担任人民陪审员:

    1.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

    2.律师、公证员、仲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3.其他因职务原因不适宜担任人民陪审员的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4.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因受惩戒被免除人民陪审员职务的;

    6.其他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信的。

  (四)其它要求:

    1.人民陪审员的任期为五年,一般不得连任。公民担任人民陪审员不得超过两次。

    2.公民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的基层人民法院担任人民陪审员。

    三、选任程序

    采取随机抽选、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方式选任人民陪审员。

  (一)候选人的产生

    1.随机抽选。区司法局会同区人民法院、区公安分局从辖区内年满二十八周岁的常住居民名单中随机抽选。

    2.个人申请。符合担任人民陪审员条件的公民直接向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区司法局提出书面申请。

    3.组织推荐。公民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人民团体征得本人同意后进行推荐。

  (二)资格审查。对随机抽选、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的人民陪审员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征求随机抽选的人民陪审员候选人意见。

  (三)确定人选。从通过资格审查并同意担任人民陪审员的人民陪审员候选人名单中,随机抽选产生人民陪审员拟任人选。

  (四)任前公示。向社会公示拟任命人民陪审员名单,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五)提请任命。经公示后确定的人民陪审员拟任人选,由区人民法院院长提请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

  (六)就职宣誓。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通过后,区法院会同区司法局组织新任人民陪审员宣誓就职。

    四、相关事项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为三十日。

  (一)个人申请、组织推荐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26日至8月31日;

    2.报名地点:南京市六合区司法局-区调处中心(六合区雄州南路268号六合大厦信访中心二楼),联系电话:57759945

  (二)报名时需提交如下材料

    1.《人民陪审员候选人个人申请表》或《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组织推荐表》一式两份(表格可登录六合区人民政府或六合区人民法院网站下载,也可到六合区司法局领取);

    2.本人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3.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其他未尽事宜,由六合区司法局、六合区人民法院、六合公安分局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  

 南京市公安局六合分局

南京市六合区司法局

2022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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