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案款审计服务。
二、审计内容
1.对本院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执行案款收、存、管、发整体情况进行审计。
2.对本院案款账户五年以上无法发放的涉案往来款项进行逐笔甄别,查明款项来源,性质及未发放原因,并形成台账。
三、相关要求
审计完成时间为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并出具详细审计报告。
四、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条件,具备经营本项目资质,并提供下列材料:
1.依法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参加本项目的组织成员需具有相应的执业资格,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同等条件下,投标人有过法院类似审计项目业绩的优先,提供必要证明材料和业绩清单;
4.在本院没有在审、执案件。
五、报名截止时间和报名材料提交方式
1.2025年2月21日下午3点前。
2.地址:南京市六合区龙华东路2号司法行政科张会计。
3.邮箱:zhangli0516@126.com。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5-83183883
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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