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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六合法院一案件获选南京法院2020年度十大典型案件

发布日期: 2021-02-02 浏览次数: 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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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8日下午,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南京法院2020年度十大典型、十大优秀案件颁奖暨发布会。一个好的案例胜过一沓文件。本次评选出的十大典型(优秀)案件,是从全市两级法院办结的近25万件案件中优选而出的精品,涉及刑事、民事、行政、知识产权以及执行等各种类型,既展现了南京法官的审判水准与司法智慧,又代表着南京法院高质量司法的最新成果。

本次颁奖暨发布会由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江苏交通广播、扬子晚报紫牛新闻、南京电视台、龙虎网等媒体协办,同步在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荔直播、我苏网、江苏城市频道零直播、江苏交通广播网抖音号、现代快报南京、紫金山直播频道、龙虎网、南京V法院全程直播。截至发布会结束,共有1600多万人次点击观看。

2020十大典型案件

01

夏祖寒等涉黑案

获奖法官:六合法院王丽、市法院刑一庭李涛

颁奖嘉宾:人民日报社江苏分社社长何聪

案情:2003年,被告人夏祖寒在本市鼓楼区华侨路街道成立南京港厦房地产销售有限公司,并陆续在本市多地设立分支机构,通过从事房产中介、租赁等业务牟取利益。2010年,被告人夏祖寒又成立江苏港厦担保有限公司,非法从事高利放贷业务。夏祖寒实际控制上述公司经营、财务及人事管理,并以亲友为纽带,在公司设立以暴力、威胁手段解决纠纷的安保部,先后纠集、网罗被告人赵永芳、夏祖明、蔡伟等10余人,有组织地实施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形成以被告人夏祖寒为组织者、领导者,被告人赵永芳为积极参加者、骨干成员,被告人夏祖明、蔡伟为积极参加者,被告人朱中生、钱鹏飞等9人为一般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先后共实施违法犯罪活动达27起,涉案财物达上亿元。六合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夏祖寒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窝藏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一年,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其余被告人分别判处一年六个月至七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的财产刑。对涉案财产全部予以追缴没收。南京中院维持了上述判决。

颁奖词:平安是发展的基石,群众的“刚需”,黑恶不除,国无宁日。你们咬定三年为期目标不放松,既紧盯案件严惩黑恶犯罪,又打网破伞,打财断血,以审判聚合力,在治本上下功夫,在预防上筑堤坝,不让一处地方藏污纳垢,不让一处黑恶势力滋生猖獗,为幸福南京筑牢平安之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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