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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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调整诉讼服务有关事项的通告

发布日期: 2022-04-25 浏览次数: 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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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我市已全域转为低风险地区。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法院工作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全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执行事务中心和信访接待场所恢复现场办公,线下诉讼活动逐步有序恢复。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22年4月24日起,全市两级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执行事务中心、信访接待场所恢复现场办公。案件谈话、询问、听证、调解、庭审等线下诉讼活动同时有序恢复,诉讼参与人应根据法院的通知参加诉讼活动。

    二、有关立案、提交资料、阅卷、查询、庭审、信访等诉讼服务需求,提倡通过线上渠道、12368诉讼服务热线、邮寄方式办理,非必要不到现场办理(线下邮寄、在线立案、在线调解、联系法官方式详见附件)。

    三、诉讼参与人到诉讼服务中心、执行事务中心、信访接待场所办理有关事务,请遵守如下规定:

    1.请自觉遵守来访和疫情防控制度,服从工作人员指引,接受安检人员的安全、防疫检查。主动配合进行体温检测,扫描场所码,出示健康码、行程码。两码异常或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请不要进入诉讼服务场所。

    2.外地来宁返宁人员,请按照南京市疫情防控要求落实健康管理措施,在健康管理措施结束前请不要进入诉讼服务场所。

    3.请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一米以上的距离,办理完事务后及时离开,尽量减少在大厅内停留时间。

    因疫情防控给您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我们将尽最大努力为您提供安全、便捷的司法服务,衷心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特此通告。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2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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