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第一届全国法院优秀案例评选结果。在此次全国各级法院推荐的2782件案例中,经严格评审,从中评选出优秀案例363件,加上最高人民法院2024-2025年发布的43件指导性案例,共406件优秀案例。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审理并报送的一起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案件脱颖而出,成功入选!
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某村民委员会申请撤销王某琴监护人资格案
——村民委员会以监护人怠于履行监护职责,导致被监护人无法接受义务教育为由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的处理规则

承办法官 徐成琼
裁判要旨:监护人未尽抚养义务,怠于履行监护职责导致被监护人无法接受义务教育的,属于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行为,符合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条件。人民法院指定监护人应当考量已形成的抚养事实,尊重被监护人与被指定人的双向意愿,依照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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