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市法院联合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共同召开全市依法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以下简称拒执犯罪)工作专题新闻发布会,通报近三年来全市打击拒执犯罪工作的总体情况并发布9个典型案例。六合法院审理的“徐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消极拒绝拿房恶意规避执行被追究刑事责任”案入选!

徐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消极拒绝拿房恶意规避执行被追究刑事责任
01【基本案情】
侍某某与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六合区法院判决徐某偿还借款本金151.2万余元及利息。执行中,徐某拒不向法院申报财产。经查,徐某有一套安置房已进入选房阶段,但因其迟迟不参与选房而导致法院无法执行。后法院多次向其释法说理,并协调拆迁公司为其提供选房便利条件,但徐某仍以消极方式拒绝选房拿房,恶意规避执行的企图明显。六合区法院以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罪判处徐某刑罚。
02【典型意义】
本案系被执行人以消极不作为方式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罪的典型案例。本案被执行人享有申购安置房的权利,但其通过拒绝办理手续的方式消极对抗执行,人民法院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彰显了人民法院严惩拒执犯罪、兑现胜诉权益的坚定决心,具有很强的警示教育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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