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六合区法院城东法庭发现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类案件中,定损流程是否规范、定损金额是否合理往往是争议的焦点,存在保险公司虚设等待期、证据保存缺失等不规范的问题。为落实“抓前端、治未病”理念,深入推进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促进保险理赔服务规范化建设,诉前实质性化解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六合法院向保险公司发出司法建议。
保险公司收到司法建议后高度重视,迅速研究、积极部署,安排专人查漏补缺、进行整改,并反馈治理工作进展。
为均衡求偿对象的知情权和定损方的相关权益,确保保险公司的赔付效率,保险公司接受法院提出的合理等待期之建议,并将在今后工作中统一设置合理等待期为定损通知短信发出后24小时。对法院提出的双录的建议,保险公司表示无论是在保险公司权利主张方面和审判便利性方面均具有巨大优势,保险公司将向集团总部阐明利弊,争取早日配备专项基金以实现双录。同时对法院提出的要求回收企业在合理期限内保管较大金额的车损部件,并向回收企业宣导,逐渐强化回收企业的证据保存意识的建议,保险公司表示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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