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信息网络的普及,通过网络出售、非法提供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日渐增多,已逐渐形成“源头——中间商——非法使用”的庞大“地下产业”和黑色利益链,对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和个人隐私构成严重威胁。
南京市六合法院刑庭针对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中发现的问题向某地公安局发送司法建议,近日,该建议得到了积极回复。
六合法院在审理被告人沈某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一案中,发现某地公安局存在日常管理疏漏,监督、制约措施不完善等问题,以致该局辅警王某利用工作便利获取个人信息后出售牟利。数字经济下,个人信息背后存在着巨大的经济利益,信息泄漏极易引发多种犯罪,而警务人员任意查询公民个人信息并出售牟利,不仅危害公民的信息安全,还严重影响公安机关的公信力和权威性。为有效预防违法犯罪发生,消除犯罪隐患,六合法院向该局建议,加强队伍管理,提高警务人员权责意识;把好警务通申领关,完善审批、登记工作;严格管理使用,严守保密纪律。
该局收到司法建议后,及时予以回复:一是高度重视,积极配合调查,对相关人员作开除处理。二是成立数字证书、移动警务终端专项整治工作组,在全局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三是以此案件为警示,落实责任,严格管理辅警数字证书、移动警务的使用,杜绝非法查询情况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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