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苏0116民初2776号
六合区徐兵火锅店:
本院受理原告杨欣蓉与你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裁定书(转普通程序)、廉政监督卡、三个规定,履行义务告知书。原告杨欣蓉要求判令:1、被告支付原告工资7736元;2、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4年7月11日上午10:00在第十一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
二O二四年五月二十三日
联系电话:025-83183771 赵法官
联系地址:南京市六合区龙池街道龙华东路2号,邮政编码:21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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