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苏0116民初397号
徐忠伟:
本院受理原告南京靠谱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与被告徐忠伟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苏0116民初397号之一民事裁定书、结案告知函等。裁定如下:本案按原告南京靠谱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撤诉处理。案件受理费4994元,减半收取计2497元,公告费200元,合计2697元,由原告南京靠谱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负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六日
承办法官:赵红肖
联系电话:025-83183869 、831838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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