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苏0116民初2684号
六合区徐兵火锅店:
本院受理原告胡东云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三个规定监督卡、履行义务告知书、民事裁定书(转普通程序)。原告提出诉讼请求:请求支付工资23466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2024年7月5日9时30分在本院第二十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五月八日
承办人:徐法官
电 话:025-83183731、83183753
联系地址:南京市六合区龙池街道龙华东路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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