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 京 市 六 合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杜新河:
本院受理原告 杨婷 诉你 民间借贷 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去向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苏0116民初245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本案按原告杨婷撤回起诉处理。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逾期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O二二年六月六日
正文结束
南 京 市 六 合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杜新河:
本院受理原告 杨婷 诉你 民间借贷 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去向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苏0116民初245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本案按原告杨婷撤回起诉处理。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逾期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O二二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