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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吴传曹与吴美松、南京顶顶建材有限公司、宋志华、王必荣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的送达公告

发布日期: 2022-06-07 浏览次数: 1,118

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

公 告

吴美松、宋志华

本院受理原告吴传曹与被告吴美松、南京顶顶建材有限公司、宋志华、王必荣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被告王必荣于2022年4月8日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答辩状。

 

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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