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

请稍候,正在加载页面……

详情

首页法院公告送达公告详情

关于孙祥喜诉许红桃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的送达公告

发布日期: 2022-06-07 浏览次数: 1,125

         

     

许红桃

本院受理原告孙祥喜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去向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苏0116民初5589号民事判决书、自觉履行告知书、上诉须知。判决:被告许红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孙祥喜支付劳务报酬52000元及利息(自2021年10月14日起至判决确定给付之日止,按照年利率3.85%计算)。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550元,由被告许红桃负担。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25-57126896  六合法院/张法官 025-88037740 六合法院/宋书记员

联系地址:南京市六合区雄州街道延安路72号,邮政编码:211500

正文结束
来院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