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苏0116民初9064号
周德良:
本院受理原告林新军与被告周德良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116民初906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内容如下: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原告林新军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程桥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四日
地址:南京市六合区程桥街道编钟东路102号程桥法庭
电话:徐法官 025-83183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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