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 京 市六合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3)苏0116民初6876号
刘东军:
本院受理原告盛勇与被告刘东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116民初6876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 准许原告盛勇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3220元,减半收取计1610元、公告费260元,合计1870元,由原告盛勇负担。
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二日
联系人:邹建明
联系电话:83183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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