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

请稍候,正在加载页面……

详情

首页法院公告送达公告详情

原告张义江与被告陈辉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的送达公告

发布日期: 2024-03-07 浏览次数: 1,520

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苏0116民初9462号

陈辉

本院受理原告张义江与被告陈辉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传票、起诉状及证据材料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转普裁定书、财产保全告知书、履行义务告知书、三个规定、廉政监督卡。原告张义江诉讼请求为: 一、请求判令被告支付插秧费用1200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利息自2021年7月28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按LPR计算);二、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并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15时30分在本院程桥法庭第3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

 

                                              

地址:南京市六合区程桥街道编钟东路102号程桥法庭

电话:025-83183977   徐法官

正文结束
来院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