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苏0116民初8191号
刘成: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智云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起诉被告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116民初8191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书内容如下:本案按原告福建智云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撤诉处理。案件受理费91元,减半收取计45.50元,由原告福建智云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二月十九日
承办法官:胡法官
联系电话:025-83183780、83183772
地址:南京市六合区龙池街道龙华东路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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