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 京 市 六 合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罗慧宁、刘饶:
本院受理原告曹佩思诉你们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第二法庭(南京市六合区延安路72号)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
2022年4月11日
联系人:林冬琴法官
联系电话:025-57126842
联系地址:南京市六合区延安路7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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