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 京 市 六 合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赵晨、六合区霓裳舞舞蹈文化交流中心:
本院受理原告石涵瑞诉你们及曾龙雪教育培训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证据材料。原告石涵瑞要求:判令三被告退还课时费2759.04元及考级费420元,合计3179.04元。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22年4月28日上午9时30分在六合法院第五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二O二二年三月二十五日
法官联系电话:025-57126896张法官 025-88037740 宋书记员
联系地址:南京市六合区雄州街道延安路72号304办公室,邮政编码:21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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