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苏0116民初6471号
南京兴标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黄金兵与被告南京兴标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三个规定、开庭传票。诉讼请求如下:请求被告支付拖欠的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5月4日工资5400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4年12月5日上午11时00分在本院新审判大楼第十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
二○二四年十月十六日
承办法官:王佺
联系电话:025-83183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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