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苏0116民初6060号
南京为开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南京为开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六合分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王红红与被告南京为开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南京为开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六合分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三个规定、开庭传票。诉讼请求如下:支付2024年1月-5月工资33600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4年11月7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新审判大楼第十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
二○二四年九月十八日
承办法官:王佺
联系电话:025-83183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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