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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朱红根诉被告许晓东破产债权确认纠纷一案的裁定公告

发布日期: 2024-01-24 浏览次数: 1,651

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苏0116民初5757号

 

许晓东

本院受理原告朱红根诉你(单位)破产债权确认纠纷一案,案号(2023)苏0116民初5757号,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116民初575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本案终结诉讼。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一月二十二日

 

承办法官:刘家云

联系电话:025-83183971、83183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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