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苏0116民初5757号
许晓东:
本院受理原告朱红根诉你(单位)破产债权确认纠纷一案,案号(2023)苏0116民初5757号,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116民初575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本案终结诉讼。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一月二十二日
承办法官:刘家云
联系电话:025-83183971、83183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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