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苏0116民初4557号
南京臻视未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六合分公司、安徽兰精灵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安徽兰精灵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南京栖霞分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石艳文与你们劳动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们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裁定书(转普通程序)、廉政监督卡、三个规定,履行义务告知书。原告石艳文要求判令:1、支付2023年3月至2023年12月未交社保的经济损失6100.2元;2、在工作期间未签订劳动合同,请求支付双倍工资64559元。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4年10月10日下午14:20在第十一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
二O二四年八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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