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苏0116民初1231号
吴光梅:
本院受理王雪华诉你赠与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4)苏0116民初1231号,现已审理终结。原告王雪华于2024年7月12日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诉状,逾期即视为送达。可在公告期满后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答辩状。
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七月十五日
承办法官:陈岩
联系电话:025-83183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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