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苏0116民初7984号
曹诗淇:
本院受理原告李文涛与被告曹诗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李文涛撤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452.5元,由原告李文涛负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苏0116民初7984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文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六月九日
承办法官: 张杰
联系电话:83183777、83183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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