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苏0116民初471号
杜志明:
本院受理原告卫朦诉被告杜志明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116民初47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本案按卫朦撤回起诉处理。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
二○二三年三月二十九日
承办法官:王菲
联系电话:025-57126803
正文结束
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苏0116民初471号
杜志明:
本院受理原告卫朦诉被告杜志明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116民初47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本案按卫朦撤回起诉处理。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
二○二三年三月二十九日
承办法官:王菲
联系电话:025-57126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