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
公 告
李长东:
本院受理原告胡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苏0116民初1696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
二○二一年五月二十六日
联系电话:025-5712685596 谢叶萍法官
联系地址:南京市六合区延安路7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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