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

请稍候,正在加载页面……

详情

首页法院公告送达公告详情

金春鹤诉刘国云民间借贷纠纷案送达公告

发布日期: 2021-05-20 浏览次数: 2,456

南 京 市 六 合 区 人 民 法 院

     

刘国云

本院受理原告 金春鹤 诉你 民间借贷 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去向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苏0116民初292号口头裁定,口头裁定如下:准予原告金春鹤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4450元,由原告金春鹤负担。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O二一年五月十八日

联系电话: 025-57126855  谢法官    57126850  黄书记员

联系地址:南京市六合区雄州街道延安路72号

正文结束
来院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