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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叶思琪诉被告杜志明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的开庭公告

发布日期: 2023-02-09 浏览次数: 2,046

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苏0116民初468号

杜志明:

    本院受理原告叶思琪诉被告杜志明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履行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三个规定、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普通程序独任审理告知书。诉讼请求如下:1、请求依法判令被告归还劳务工资9111元;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3年3月27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城东法庭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

       二○二三年二月七日

 

承办法官:王菲

联系电话:025-57126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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